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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1年度贵阳市中小企业信用评级工作的通知

辖区各企业: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关于做好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合作工作的通知》(工信部企业[2010]86号)、《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全省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黔党发[2011]10号)、《中共贵阳市委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全市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筑党发[2011]24号)要求,为促进我区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改善中小企业信用环境,增强中小企业信用意识,提升中小企业信用水平,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决定于近期开展2011年中小企业信用评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级对象

    符合2011年《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要求的全市一、二、三产中小型企业,本着自愿的原则参与信用评级。

二、评级工作组织和要求

(一)由中介机构免费为企业提供信用评级服务。我委作为信用评级工作监管部门,负责此次评级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督查。贵阳市中小企业信用促进会作为信用评级工作的组织协调部门,负责组织此次评级工作的全面开展。

(二)各参评企业应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按照要求及时准备各项评级资料,配合评级机构做好现场访谈和信用信息资料搜集等工作,不得提供虚假评级资料,也不得要求评级机构评定自己指定的信用等级。

三、工作安排

(一)组织申报程序。各区(市、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接本通知后,请立即组织企业准备各项评级资料,评级资料提交给入驻贵阳市中小企业服务大厅且具备相关资质的中介机构。

(二)信用评审期。评级机构开展信用评级工作,并于2012年6月30日前结束工作。

(三)信用评定期。评级机构将初评报告提交贵阳市中小企业信用促进会,由促进会组织专家召开评审会,形成终审评级报告,并将企业评级信息纳入贵阳市中小企业信用数据库中。

(四)宣传报道期。宣传报道信用评级工作情况,推进信用体系建设。根据评级结果,表彰信用等级较高的企业。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评级工作指定由入驻贵阳市中小企业服务大厅且具备信贷市场企业主体信用评级资格的中介机构承担。

(二)企业评级结果将作为企业今后申报各级中小企业专项资金的重要审核条件之一。

(三)评定信用级别较高的企业,将享受国开行贵州省分行、建设银行贵州省分行、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的优惠利率等政策。同时根据企业信用等级状况和经营条件,评级机构将向其战略合作银行、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进行融资推荐。

(四)评定信用级别不高的企业,我委将发挥各专业服务平台优势,针对企业存在的各种管理问题提供专项服务,包括:人才培训、制度建设完善、信息化、产品推广等,帮助企业改善经营管理。

五、联系方式    贵阳市工信委中小企业发展处联系人:王锦丹

联系电话:0851-7989732 

贵阳市中小企业信用促进会联系人:肖菲

联系电话:0851-7989545 

贵阳市中小企业服务大厅联系人:王谦

联系电话:0851-6581236

附件一:贵阳市中小企业信用评级管理暂行办法

    附件二:信用评级量表及信用评级因素说明

 

小河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一二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