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举报投诉服务中心工作站的运行,提高保护知识产权的执法效率,保障举报投诉件得到依法及时办理,切实保护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特制定工作职责、工作标准、受理条件、服务承诺、保密规定、统计报表等工作制度。
工作制度中所指的举报投诉,是指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知识产权权利人或者其他社会公众、组织(以下简称举报投诉人)向举报投诉中心提供有关涉嫌侵犯知识产权案件或线索的行为。
工作制度中所指的举报投诉信息平台,是指国家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组办公室和各地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组办公室建立的供各知识产权执法部门实现信息共享的“保护知识产权举报投诉信息平台”。
工作制度中所指的承办部门,是指依法具有办理侵犯知识产权案件职能的部门,包括工商、质监、版权、文化、知识产权,以及公安、法院、检察院等部门。